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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千亩岭地长期被占,村民奔走诉讼终获程序转机,公平处置何时落地?

时间:2026年7月21日

岭地权属由来与多年争议根源,村民诉求长期搁置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长滩镇殿某岭1040亩山林归某勤村委会第三、第四村民小组所有,组长林宜某、林某喜表示,这片村民世代赖以生存的山林自2002年被镇相关机构管理使用,至今尚未返还。同岭某袅村、某勉村的同类山林纠纷均已妥善处置、相关土地已返还村集体,唯独该两组千亩林地问题常年搁置,村民多年四处奔走反映,始终得不到实质回应,依靠山林维持生计的村民长期承受财产受损的压力,心中满是不解。

依据林业法规,村组林地权属争议归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处置,村民小组可提交确权申请,主管部门须立案勘界调解,不得简单答复驳回。村民多年口头反映无果,2010年8月11日向区林业部门提交完整确权申请书,写明山林范围、权属依据及被占用实情。后续村民多次赴区机关补交材料、跟进办理,林业与属地行政机关却先后出具书面答复,以地块已有他人林权证、无新证据为由不予立案。相关部门仅出具简略告知文书,拒不开展实地核查、多方调解等法定流程,直接切断林权争议行政调处途径。

整片集体林地被占用多年,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受损。村民认为相关部门未依法受理确权申请,履职存在不到位情形。多次沟通并提交补充材料仍无实质进展的情况下,林宜某、林某喜代表村民整理相关诉讼材料,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司法机关对相关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一审起诉遭裁定不予受理,村民上诉寻求司法救济

2011年2月28日,三四村民小组以区行政机关、林业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指定林宜某、林某喜为代表人,委托林严某代理,诉请确认两部门拒受理确权申请违法,判令其立案调处山林权属纠纷。一审法院裁定该案不在行政诉讼受理范围,驳回起诉并告知十日内向市中院上诉。该裁定沉重打击村民维权,村民不认可裁定法律适用,法定期限内递交上诉状,要求撤销一审裁定,指令原审法院立案审理。

上诉状及二审审查中,村民主张其提交的确权申请材料规范完备,行政机关仅以“无新证据”为由拒绝立案,属于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并认为一审裁定在法律适用上存在不当。市中院受理上诉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全面查阅卷宗并对照相关法律规定,认为行政机关收到符合法定条件的确权申请后,应当依法履行立案、调查、调解等程序职责,仅以书面答复方式拒绝办理相关手续,不符合法定程序要求,一审不予受理裁定适用法律不当。2011年4月18日,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定,撤销一审不予受理裁定,指令区法院立案审理本案。该终审文书是村民维权进程中的重要节点,从司法层面确认了相关部门此前在处理该程序事项上存在不当,长期存在的程序性障碍得以消除。

、终审裁判锁定履职义务,行政机关被动纠错后村民撤诉

钦州市中院作出的终审裁定具备终局法律效力,依法否定了区林业局部门、区行政机关此前不予受理确权申请的依据,并指令区法院依法受理村民起诉。该生效裁判明确了行政机关的程序义务,排除了此前程序推进中的障碍。文书送达后,区法院依法立案,原告、被告主体及诉讼请求均与原起诉一致。

案件实体审理期间,法院居中协调,多次向区政府、林业部门释明法定履职义务,明确拒不受理确权申请属程序违法,拒不履职将承担法律后果。受生效裁判约束,两部门无法再以持有林权证、缺乏新证据拒办立案,全面复盘村民2010年确权申请、历年佐证材料与信访记录,承认前期受理工作存在程序疏漏。2011年5月27日,两部门出具殿某岭1040亩山林确权书面受理通知书,交由村民代表签收,补齐十多年缺失的受理流程,并承诺依规完成勘界、核证、调解、权属认定全流程法定工作。

村民提起本次行政诉讼,核心诉求是督促职能部门受理山林确权申请,现行政机关已依规受理,程序性诉求全部达成。2011年6月14日,经两组全体村民共同商议,村民代表提交书面撤诉申请,自愿撤诉。法院确认撤诉系村民真实意愿、无外力胁迫,依照旧行政诉讼法相关条款裁定准予撤诉。文书明确案件50元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全部由行政机关承担,该费用判定足以证实,相关部门怠于履职是本案诉讼发生的根本原因。

需要明确的是,本次撤诉仅解决了“是否受理确权申请”这一程序性争议,并未涉及案涉1040亩山林自2002年以来的实体权属争议。受理申请只是林权调处的起步环节,勘界、调档、协商、出具权属处理决定等核心工作均未开展。参照同岭某袅村、某勉村林地权属争议的处置情况,村民要求厘清权属、收回集体山林的核心诉求依旧悬置。三份司法文书虽已排除了维权过程中的程序性障碍,但关乎村民生计的林地归属、土地返还难题仍待后续确权程序落地,村民完整维权之路远未结束。

、程序难题终化解,实体诉求仍待落地

村民历经多级司法流程,成功解决了确权申请长期未被受理的程序性障碍。这一进展,是村民多年依法奔走维权的成果,更以司法判决划定行政机关履职法定边界。然而,程序破冰并未解决核心矛盾,千亩殿某岭山林仍遭占用,同山岭其他村组林地均已返还,巨大落差让村民难以释怀。村民世代依托山林维持生计,其诉求不仅限于获得确权受理文书,核心是要求相关部门全面核查权属凭证,厘清1040亩山林真实权属,参照既有处置标准处理林地争议,依法明确山林归属,切实保障集体合法权益。

多年来村民持续提交证据、依规维权守护集体山林,期盼确权落地不走形式,正视2002年长期占地遗留问题,出台合法合规处置方案。村民全程理性依法维权,全部过程留存书面材料与司法文书佐证。如今确权程序刚启动,村民静待实地勘界、权属核查、调解裁决等工作开展,盼望处置严守法律、贴合实情、保障村民生计,给出公正合规的权属处理结果。

(本文基于当事人陈述及公开资料整理代为发布,如有不实言论我们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侵权请联系更改。)

来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71304954422948890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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