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7万到3000元:一辆校车的报废账单与一家幼儿园的关停之路
一辆校车停在自家门口,凭什么被拖走?廖雄路至今想不通这个问题。
2023年的一个清晨,他花17万元买来的校车,就停在大同村家门口的空地上。没招谁没惹谁,却被一群人拖走了——带队的是校车公司的人,跟着的是镇交警中队的警车。
拖车的理由很简单:这车没过户给校车公司。
可廖雄路更想不通的是:这车明明是自己真金白银买的,行驶证上写的是幼儿园的名字,怎么就成了“非法”的?一家民办企业,凭什么能“调动”交警队来拖走别人的私有财产?
从“黑校车”到“被报废”:一辆校车的三年遭遇
1979年生的廖雄路与妻子陆新丽在广西兴业县高峰镇大同村经营了一家培英幼儿园,投资200多万元,专门招收周边村里的留守儿童。2017年,他花17万元买了辆五菱牌校车,车牌桂KK6113,又买了辆桂KR7759,两辆车接送孩子上下学,一切正常。
变化从2020年开始。
2022年2月,兴业县政府出台一份文件,要求所有民办幼儿园的校车必须过户到校车服务公司名下,统一管、统一监控,每月交管理费。文件说这叫“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可廖雄路发现,整个兴业县只有一家承接主体——广西容县安达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兴业分公司。
“这不是市场运作,这是指定垄断。”廖雄路和其他几家幼儿园一合计,把官司打到了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官司还没开庭,疫情先来了。等终于能复学的时候,教育局的通知到了:想开学?先撤诉,再过户,不然办不了校车标牌。没有标牌,就是黑校车,交警随时查扣。
廖雄路没撤诉。结果,清晨六点,交警真的来了,车被扣了,罚单开了一到三万——或者,现在签字过户,罚款免了。
廖雄路向“互联网+大督查”平台提交投诉材料后,兴业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偕同广西容县安达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兴业分公司经理赴培英幼儿园现场办公。三方会谈中,教育局方面提出校车运营半径压缩至五公里的限制性条件,并明确告知:若未完成校车过户手续,将无法取得线路牌,车辆将被认定为非法运营。
“黑校车”三个字,在农村幼儿园圈子里就是死刑判决。廖雄路签了字,车过户到了安达公司名下。
可过户之后,麻烦才真正开始。
17万变成3000块:谁动了我的校车?
2025年底,廖雄路突然得知,他那辆桂KK6113校车被拉去报废了。
他根本没同意。可机动车注销证明书上写得明明白白:车主是广西容县安达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兴业分公司,注销原因是“报废”,注销日期2026年1月15日。回收企业的磅码单显示,这辆2080公斤的校车,回收款只有3000多块钱。
“我买的时候17万,开了才几年,你说报废就报废?连问都不问我一声?”廖雄路拿着那张注销证明书,手直发抖。
另一辆桂KR7759的遭遇更为曲折。过户后,该车被校车公司联合交警中队拖走,扣留在交警中队。多次交涉,对方始终拒绝转回。直至玉林市信访局介入协调,该车才得以转回信访人名下。但附加条件是:不得作为校车使用,不得接送学生。
这意味着,在高峰镇大同村这个山区偏远地带,培英幼儿园失去了唯一合法的接送工具。“没有校车,孩子们怎么来上学?家长不可能每天走几公里山路来接送。”廖雄路说,正是这一纸限制,直接影响了幼儿园的运营。
而校车公司方面的说法则是:若不将车转回,GPS费用将持续计收,“直至车辆报废或出售”。
“车要不回来,钱还要一直交;车要回来了,又不能接送孩子。这不就是逼着我关门吗?”廖雄路说。
投诉的代价:从“普惠园”到“关门大吉”
廖雄路不是没试过正规渠道维权。
他发现其他幼儿园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向有关部门投诉。结果投诉石沉大海,对方反倒组织老师和家长反过来告他“霸道”。校车公司收了管理费,一句“我们没有执法权”就把球踢回给教育局;教育局说找镇政府,镇政府说找交警队,交警队说找校车公司——转了一圈,廖雄路成了那个“无理取闹”的人。
更让他心寒的是监控摄像头。校车公司装的那套监控系统,不是用来保孩子安全的,是用来抓“超载”的。廖雄路说,有时候多坐了一个老师,也算超载,扣分、罚款,全从他账上走。
2022年,他通过“互联网+大督查”实名举报校车公司违规操作。举报信递上去没多久,幼儿园的多元普惠性资格被取消了,政府补贴断了,办学许可证年审也被卡住。2024年2月,培英幼儿园被迫停止办学。3月4日,廖雄路在终止办学申请上签了字,按了手印——“不签怎么办?不签字连之前的投入都拿不回来。”
教育局的批复很痛快:4月7日,同意终止办学。
官方的答复:“情况不属实”
廖雄路没有放弃。2025年,他继续向各级部门信访,要求三件事:审查那份“三号文件”到底合不合法;赔偿幼儿园200多万的损失;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8月20日,兴业县教育局给他发了份告知书,说9月19日前书面答复。
9月12日,高峰镇人民政府的答复来了,洋洋洒洒四页纸,核心结论就五个字:“情况不属实”。
答复称,校车统一管理有文件依据(兴政办发〔2022〕3号),流程正规合法;普惠资格取消是因为幼儿园没通过县级初审;终止办学是自愿申请;至于“滥用职权、欺压百姓”,“经调查,不存在”。
文末还“贴心”地加了一句:如不服,可向兴业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廖雄路苦笑:“我官司早就打到中院了,你们让我撤的诉。现在让我再去告?”
四重质疑与一纸沉默
一辆合法购置的校车,停在自家门口,凭什么被拖走?
一份打着“市场运作”旗号的文件,为什么只指定一家公司承接?
17万的资产被3000元“报废”,车主连知情权都没有,这算不算侵权?
当一个举报人遭遇资格取消、年审被拒、最终被迫关门,官方一句“情况不属实”就能交代过去吗?
廖雄路的信访还在路上。而那辆被报废的桂KK6113,注销证明书上盖着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的红章,静静地躺在他的材料袋里,像一个无声的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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