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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永安涉黑团伙违法犯罪的实名举报(图)

时间:2019/7/16 19:44:22 点击:

举报人:王见刚,男,汉族,48岁,身份证号:142323197002104854,山西省交城县水峪贯西坡村人,电话,13903585197。

被举报人:王永安,男,汉族,53岁,山西省文水县开栅镇开栅村人,山西众心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原山西省政协委员,原文水县人大代表。

一、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违法窃取保全财产

2003年,举报人任股东会主席的山西古冶实业(集团)公司与王永安的山西众心钢铁有限公司,就山西岚县的“大源矿”、“鑫昇矿”、“宝鑫铁矿”、“宝鑫二矿”、“岚武矿”及“四季春矿”等六个矿山企业展开合作,除鑫昇矿之外,其余几个矿山均被列入整合范围。王永安为独吞企业及资源整合补偿款,利用其时任省政协委员的身份优势,采取诬告陷害、暴力占矿、虚构协议等非法手段侵害举报人公司在上述六矿的合法投资权益。为达到其非法目的,王永安实名举报,诬告举报人王见刚贷款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自2005年3月15日起,王见刚被公安机关先后三次错误羁押,长达600余天。王永安趁机用暴力手段夺取了几个合资矿的控制权。

2008年7月,举报人王见刚以王永安侵犯出资人权益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法院对“岚县袁家村铁矿区资源整合领导组”尚未支付给王永安的资源补偿款进行财产保全。山西省高院以(2008)并民初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以下简称7号保全裁定),裁定:“对太原钢铁集团公司收购岚县大源矿厂、岚县宝鑫铁矿采矿厂、岚县宝鑫铁矿二矿、岚县四季春铁矿的11671.7727万元的资源整合补偿款项进行财产保全。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附件一)然而,当本案历时四年半,经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均判决我胜诉,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却发现这笔已被人民法院裁定冻结的巨额资源整合补偿款,竟已被王永安支取的一干二净,分文不剩。

经执行法院调查,原来,山西省高院保全裁定下达后,本应承担协助执行义务的“岚县人民政府”“岚县袁家村铁矿区资源整合领导组”在王永安保护伞之一,曾任岚县县委书记,时任山西吕梁政法委书记吴某某的授意下,“责令”岚县人民法院出具公文否定山西省高院7号保全裁定的法律效力。岚县法院明知此举违法、害怕承担责任,又不敢得罪当地政府,权宜之下,便依据岚县政府的要求出具了公文,但没有加盖法院公章。而正是这张由县法院出具的否定山西省高院生效裁定的没有盖章的“白条”,竟成为岚县政府将山西省高院冻结的巨额资源补偿款,违法支付给王永安的依据。这出县政府令县法院出具公文否定省高院生效裁决法律效力的丑剧,不过是王永安勾结当地贪腐官员为所欲为的冰山一角。(附件二、三、四)

二、王永安勾结公安不法分子陷害合伙人王见刚始末

1、诬陷合作人,看守所里夺股权

2003年,举报人任股东会主席的山西古冶实业(集团)公司与王永安的山西众心钢铁有限公司,就山西岚县的“大源矿”、“鑫昇矿”、“宝鑫铁矿”、“宝鑫二矿”、“岚武矿”及“四季春矿”等六个矿山企业展开合作,除鑫昇矿之外,其余几个矿山均被列入整合范围。王永安为独吞企业及资源整合补偿款,利用其时任省政协委员的身份优势,采取诬告陷害、暴力占矿、虚构协议等非法手段侵害举报人公司在上述六矿的合法投资权益。为达到其非法目的,王永安实名举报,诬告举报人王见刚贷款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自2005年3月15日起,王见刚被公安机关先后三次错误羁押,长达600余天。王见刚被羁押在吕梁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期间,王永安以放人为交换条件,于2005年3月21日,逼迫举报人哥哥代表举报人与其签订六份股权转让协议书,将举报人及举报人所在公司在合作经营的六个矿山企业中的全部股权强行夺走,并敲诈现金1150万元。(附件五)

2、攀附周永康,贼喊捉贼造冤狱

举报人第一次被错误羁押恢复自由后,王见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失去自由期间被王永安强逼夺走的六个矿山企业股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分别由不同地域、不同级别的人民法院独立审理,均认定举报人王见刚和古冶公司享有矿山投资权益,六案全部胜诉。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就大源矿案作出的审判决还作为典型案例载入2013年第5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附件六)

六案审理期间,王永安眼看即将败诉,气急败坏,铤而走险,黑金铺路,攀附上当时分管政法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国级大老虎周永康,采用贼喊捉贼的卑鄙手段,反诬举报人王见刚涉嫌黑社会犯罪,经周永康批示,公安部、山西省公安厅层层加码。2006年8月28日,举报人王见刚被山西省公安厅再次刑事拘留。同时,包括举报人哥哥在内的举报人所在古冶公司20几名员工,被王永安诬告身陷囹圄。后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审查,和长治市郊区人民法院审判,均以宣告无罪告终。即便如此,王永安也不善罢甘休,再次罗织罪名,诬告举报人王见刚,在其保护伞周永康的高压下,2007年8月,举报人第三次被批捕并列为网上通缉逃犯,同时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必欲置举报人于死地而后快。然而,事实胜于雄辩,诬告就是诬告。2008年,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对举报人王见刚做出不起诉决定,举报人才重见天日。(附件七)

在历时三年多时间里,王永安频繁使用非法手段,诬告、陷害王见刚,试图实现其独霸大源矿的非法目的。由于王永安的诬告陷害,举报人三次被抓,被错误羁押长达600余天,给举报人身心造成严重伤害。

三、起底王永安发家、勾结黑社会、杀人、平事的罪行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王永安利用其父亲王生玉担任文水县常务副县长、政协主席的权力和人脉影响,与香港不法商人合作,倒买倒卖大批走私小轿车,并买通当地官员在山西省交警总队违法上户,从中牟取暴利。由此,王永安及其家族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其后王永安利用手中掌握的巨额黑金,先后染指汽车、冶炼、矿山开采、制药等行业,变身为当地有名的私企老板。

在近30年的时间里,王永安勾结省、市、县及国级贪官周永康等各级腐败官员为保护伞,纠集不法商人结为同盟,与太原当地黑恶势力头目某某某等相互勾结,强取豪夺、草菅人命、偷漏税款、合同诈骗、侵吞国有资产,形成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

1、横行霸道无天理,草芥人命酿血案

(1)为封口谋杀李三喜

被害人李三喜,男,文水县北峪口村人,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即跟随王永安,做司机兼保镖。因他知道王永安违法犯罪事情太多,加之和王永安家人发生矛盾,王永安唯恐其反水,欲除之而解后顾之忧。

1994年7月27日,王永安勾结太原黑社会组织头目小某某、楚某某将李三喜诱骗至太原市北营肉联厂附近,将李三喜残忍杀害。事后王永安向太原市公安局报案,谎称李三喜失踪,并通知了李三喜妻子宋某某(电话:13293848471)。此案至今未破,被害人李三喜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成为一桩无头案。

(2)逞淫威致残任玉彪

被害人任玉彪,文水县开栅镇开栅村人,与王永安系同乡。1996年5月15日中午,任玉彪在王永安铁厂东门外捡拾晾晒王永安铁厂里丢弃的水渣铁末,妨碍了铁厂车辆通行速度。当晚7时许,王永安指使雇佣人员张某某夺取被害人任玉彪盛放铁末的篮子,将被害人任玉彪引诱至厂内堆放石料等杂物堆旁,突然将被害人任玉彪摔倒在石堆上,对被害人任玉彪拳脚相加,毒打10多分钟,致被害人任玉彪头部、腰部多处受伤。任玉彪当场昏厥。苏醒后又被王永安夺走用于捡拾铁渣的磁铁,任玉彪不从,王永安即指使张某某再次施暴,猛踢被害人腰部,并搬起石头砸被害人,被害人被再次打的昏厥过去。此后一年多时间里,为报复被害人向公安机关和人大等有关国家机关上访,反映王永安父子的暴行,任玉彪先后被王永案及其雇佣人员毒打十数次,致被害人中枢神经腰椎盘病变,腰椎2、3间3毫米裂缝。由于王永安父子黑金辟路,手眼通天,被害人任玉彪沉冤二十年,至今求告无门。

(3)设私刑打死兰林全

被害人兰林全,岚县普明乡小万村人。2003年,王永安独霸和我合伙经营的岚县大源矿后,委托手下司某某(王永安犯罪集团主要成员)管理该矿。2005年4月18日晚,被害人兰林全路过大源矿厂时,偷了几颗钢球,被大源采矿厂保安逮住后活活打死,死时年仅50岁。据目击者证实,兰林全四肢被打成几节,惨不忍睹。事发后,王永安指使司某某请岚县人梁某某(15534383140)作为中间人与其家属和解,并给其主要亲属30多万元。(附件八)

2、非法占地大肆盗采砂石 非法获得巨大利益

1993年王永安在文水县开栅村开办众心公司,当时村里签定的,经过上级部门同意的土地是七十亩,而实际占用四百多亩。众心铁厂的非法占地造成了田地损毁,其中有位重点流域汶峪道内,造成了河道崩塌,使当地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不仅如此,王永安组织人员,大肆盗采河道内和周边的砂石,时间长达十几年,在汶峪形成百米深,几十亩方园大小的坑,至今坑还在,累计盗采砂石约一千万方之巨,非法所得数千万元。王永安的非法盗采,使周边形成盗采河沙不正之风,导致了原汶峪河大桥的垮塌,而在保护伞的干预下,此事不了了之。(附件九)

3、偷税骗贷聚不义之财,合同诈骗被网上通缉

(1)2000年左右,王永安开办的众心公司因偷漏国家税收数千万元被吕梁地区地税部门查实,他利用上层保护伞的关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补交了不到百分之一的税收摆平此事。而后又因人为操作财务失火,将账目全部烧毁。

(2)文水众心公司及永安钢铁公司(王永安占80%,他爱人李锦萍占20%)实际是一个公司。开办至今,分别在工商银行文水县支行、文水县信用联社及华夏银行太原分行大营盘支行等金融机构贷款;除华夏银行的贷款还清外,文水县信用联社640余万元及工商银行文水县支行的几千万贷款均通过保护伞关系核消,给银行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3)2004年10月18日,王永安的山西众心钢铁有限公司与青岛一大型国有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向青岛公司供应生铁,但王永安在收到1500万元的预付款后,仅仅履行不到10%,便将剩余13517128.72元转到其个人账户,至今未再履行。是毫无疑问的合同诈骗行为。青岛国有公司经审计发现问题后,向公安机关报案,青岛警方几次来山西拘捕王永安均受到其保护伞的竭力阻挠,无功而返。王永安更以其时任文水县人大代表的身份为幌子,以文水人大的名义要求青岛警方撤案。该案经公安机关立案,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甚至发出了网上通缉令。(附件十)但进入刑事诉讼司法程序的证据确凿的合同诈骗案,王永安竟能要求公安机关撤案。可见其在腐败官员保护伞的庇护下,视法律为无物,狂妄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4、勾结文水县不法官员,借改制之名,侵吞了文水县制药厂,使国有资产造成了重大流失!

以上举报仅仅是王永安黑恶势力集团经营几十年来所犯罪行的冰山一角,其黑幕背后掩盖的政商勾结,聚敛黑金,草菅人命,欺压良善,贿赂腐蚀官员,浸淫政治权力,瓜分国有资产等累累罪行,更是触目惊心。举报人以受害人的身份,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名义,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利,实名举报王永安黑恶势力集团及其保护伞,望依法查处,扫黑除恶,铲除这个在三晋大地为害多年的毒瘤。

另外王永安通过公安内部腐败分子,非法持有数张身份证号不同的护照,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因其非法行贿最高法原纪检人员闫长林事发,他随时有出逃国外的举动。特别举报!!!

举报人对举报事实和线索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此致

举报人:王见刚

山西古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股东会主席

身份证号:142323197002104854

联系电话:13903585197

2019年7月 11日

附件一:兰林全死亡情况

附件二:吕梁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附件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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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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