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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王枝:“王黎明书记,请捉拿李日云,维护正义!”》

时间:2019/8/2 21:38:04 点击:

山西朔州王枝反腐维权发声之一

山西省朔州市政法委王黎明书记:

我叫王枝,男,农民,山西省怀仁市吴家窑镇碗窑村人,身份证号:142133194903070310。

王枝先强调一点:我的目的,只是维权,暂时,没有要反腐败的意思。

王枝的维权事件,自从向朔州市公安局报案至今,已经13年多了。这当中,事实是清楚的,证据是确凿的,之所以维权没有结果、公平与正义不能呈现,原因是腐败。

但是,王枝强调:我的本意是解决我的维权问题,并不想把那些牵连其中的腐败分子们揪出来。王枝内心深处的话:解决了我的问题就算了,我不想让那些腐败分子们认为我是在反腐败。但是,如果李日云顽固不化,拒不解决和我的经济纠纷问题,那我只能认为是幕后腐败分子们仍然在给他撑腰。那样的话,我可能不得不把一些腐败分子们曝光出来,以证明李日云和幕后“保护伞”们的种种利益关联。说简单点:李日云把应该给我的钱还给我即可,公了私了都行,最终目的就是把我该得的利益得到即可。如果因为此事闹大,有腐败分子们跟着倒霉,腐败分子们就去怨怪李日云的不地道,不要怨我。

王枝和李日云经济纠纷一事,一句两句说不清。今天,先说点简单的——

2006年10月18日,本人王枝以李日云(外号“鞋板虫”)涉嫌职务侵占罪、合同诈骗罪、偷税罪向朔州市公安局报案,朔州市公安局经侦一处受理了此案并立案侦查。

经朔州市公安机关侦查,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于2007年5月29日将李日云和煤矿的会计常玉带刑事拘留。

随后,公安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向朔州市人民检察院移送了李日云的案卷到朔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决定。

奇怪的是: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种种理由不予审查起诉。

前前后后,案卷移送了三次,被朔州市人民检察院退回朔州市公安局三次。每次,朔州市人民检察院给出的理由均是:证据不足。

事后,朔州市人民检察院要求王枝进行复议。这一复议不要紧,王枝一等就是12年,至今,没有给出任何复议结果(这一过程,有一些细节可以折射出诸多“玄妙”,牵扯到当时朔州检察院某些不负责任的工作人员的错误行为背后的无良动机,如有必要,后续披露中将进一步揭发)。

更为奇葩的是:2007年7月25日,以取保候审为名,李日云被放出,至今逍遥法外。

此后,王枝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

期间,因煤矿透水事故,案卷被相关部门从2008年调阅,致使案件中断。

到2012年9月,案卷重新回到朔州市公安局。

王枝严重强调:12年不给复议结果,谁的责任?要不要问责?问谁的责?为什么不给复议结果?这些,姑且不论。单说朔州市人民检察院的上述做法,至少对如下规定体现了鄙夷和蔑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偷税漏税罪);

二、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84条、第69条;

三、《人民检察院诉讼规则》第二条。

暂时,只说上面的一些“干货”。

王枝的态度:表达上述事实的本意,不是要盯着检察院的某个责任人追责,而是要朔州政法委意识到:在这个案件上,至少,朔州市人民检察院是存在显著问题的!希望朔州市人民检察院能够认识问题,并且立即回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主持公平正义,帮王枝维权,仅此而已。

当然,如果朔州政法委认真问责某位或者某些责任人,那也是没错的。

借助这封公开信,王枝向李日云公开表个态:李日云,你我虽然是同乡且同村,但是,你这个没良心的家伙把我坑害到啥地步?你心里有数!你李日云对王枝的所作所为以及你动用了多少金钱和多少关系对幕后腐败势力进行“腐败运作”,你心里有数!这些,王枝不想多说。

王枝只想对李日云说几句:解决你我经济纠纷一事,无非两条出路,一条路是公了,一条路是私了。公了,你把抢走我的钱还给我,另外,你还要再蹲上一、二十年监狱;私了,你尽快把抢走我的钱还给我!孰轻孰重?你自己拿主意!

李日云,你如果不尽快把抢我的钱还给我,你会给好多腐败分子带来麻烦,甚至,你李日云因为你的事情,会把幕后给你帮忙的腐败分子们也送进监狱。李日云,你睁开眼睛,看看今天举国上下反腐的大好形势......李日云,好自为之!

朔州市政法委王黎明书记,近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指出:坚持效果导向,真刀真枪解决问题,就要结合实际把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王枝发自内心真心实意觉得:这话说的太好了!习近平同志太好了!中国共产党太好了!我王枝真心实意坚决支持!

朔州市政法委王黎明书记,王枝再强调一次:我的目的,只是维权,暂时,没有上升到要反腐败的意思。

敬望朔州市政法委能够推动我的维权事件走向圆满。

王枝向全体关注此事进展的同志们说明:此信,在互联网全面公开的同时,书面寄给朔州市政法委王黎明书记。同时,书面寄给朔州市委陈振亮书记、朔州市人民政府高键市长、朔州市纪委康吉仁书记、朔州市委组织部崔巍部长。

 

维权当事人:王枝

2019年8月2日

转载地址:http://www.cctvcfst.top/tongzhigonggao/77.html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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